
香港社团注册
香港社团的注册
在香港公司名称必须以有限公司结尾,如果想以协会、学会、研究院、促进会、中心结尾,目前有两种操作模式:
一种是先注册有限公司,即总行,再注册分行
特点:
分行名称可以以协会、学会、研究院、促进会、中心结尾(名称末尾不可带 LIMTED );
条件:
须先注册香港有限公司用作主管部门,便于分支挂靠。
手续:
提供香港有限公司的全套资料(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复印件、董事股东文件等);
提供分支机构名称(中英文);
得到文件:
总行(即有限公司)、分行商业登记证、印章一套。
另一种是注册有限公司的同时,申请注册业务名称
特点:
无需单独注册分行,业务名称可以以协会、学会、研究院、促进会、中心结尾(名称末尾不可带 LIMTED );
条件:
业务名称必须与有限公司名称一致
手续:
在申请有限公司商业登记证的同时,申请业务名称,无须单独提供其他材料。
得到文件:
有限公司商业登记证、印章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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