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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资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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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 “全民健身关键技术研究与信息系统开发”课题
     体质与健康素质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物质基础,是国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生活和国家发展息息相关,运动健身是提高体质与健康素质的重要手段。国家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提供健康保障”的科技目标。科技部决定启动“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全民健身关键技术研究与信息系统开发”。本项目以全民健身关键技术和信息系统开发为研究内容,应用体育学、医学、生物学和计算机技术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开展全民健身关键技术的研究,为我国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提供科技支撑,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课题承担单位,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科技力量的作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课题申请指南》。
     1.2.1.1 申请管理
     (1)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申报、统一评审、择优选择”的原则,通过评审落实承担单位。
     1.2.1.2 资金来源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拨款1140万元。
     1.2.1.3 实施年限
     本项目实施年限为4年。
     1.2.1.4 申请资格
     1.2.1.4.1 申报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具备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的综合能力;具有从事该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工作基础,并具有组织全国相关科研机构开展课题研究的能力。
     (2)承担或参与课题的有关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备较为完善的实验条件,能够承担和完成实验室和户外测试工作;
     ②提供的技术保障与课题研究的目标一致;
     ③在相关任务领域中具有前期研究成果,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基础;
     ④有稳定的研发投入、常设研究机构以及稳定的科研队伍和人才。
     (3)课题申报必须以某一课题整体研究内容为申请单元。联合申请各方须签订共同申请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科技局)或所属部门科技(科教)司审定后,进行申报。
     (4)申报单位经费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5)成果查新证明须由有资质的国家或部省级查新单位出具。
     1.2.1.4.2 申请负责人的条件和要求
     (1)课题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年龄不超过60周岁,无不良科研行为,从事相关研究或技术开发五年以上。课题负责人用于本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在国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所有课题申请人均不得参与两项以上本项目课题的申报,且只能主持申报一项本项目课题。课题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的任意一方)和主要申报人,对同一个课题不得进行重复或交叉申报。
     (3)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主持本项目课题申报,事业单位(含研究机构)的专职管理人员参与课题研究时间低于工作时间60%的均不得主持本项目课题申报。
     经形式审查,申请单位或申请负责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书视为无效申请,不参与专家评审。
     1.2.1.5 申请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申请文件编写:以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2)申请文件的规格要求: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附上电子版。
     (3)申请文件构成:
     ①申请函
     ②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
     ③课题申报书
     ④附件(申请单位承诺函、联合申请合作协议、申请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申请单位资格申明函、自筹经费承诺函等)
     (4)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及注明“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申请文件一式15份,正本1份,副本14份,在每份申请书上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6)申报工作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必须根据《课题申请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课题申请指南》可向体育总局科教司索取,或从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和国家体育总局网站(www.sport.gov.cn)上直接下载。
     (7)寄送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2007年8月24日16:00时整。只接收在申请截止日期前由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面交或邮寄的申请文件。邮寄时间以北京邮局签收日为准。项目组织单位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寄送地点: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科技处
     邮编:100763
     (8)联系人和电话:
     联系人:隆胜军
       电 话:010-87182334  
     传 真:010-67111073
       E-mail:kejichu@sport.gov.cn
     1.2.1.6 课题管理
     (1)经专家评审、择优选定课题承担单位,按项目管理要求与组织部门签订“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任务书。
     (2)按照“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办法对课题进行管理,国拨经费将根据每个课题进展情况按年度分批拨付到承担单位。
     (3)项目组织部门将组织专家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考核。对未按合同执行,达不到阶段考核目标的课题,项目组织部门可提前终止合同。
     (4)课题完成后,由项目组织部门对课题进行评估和验收。
     申报详细要求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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